浙传创〔2017〕 号
关于聘任王凌飞等13人为创业导师的决定
各学院(部)、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全面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统筹校内外资源,加强对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与服务,提高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质量。经各部门推荐,创业学院审议,决定聘任王凌飞等13人为创业学院创业导师,聘期三年(2017年9月至2020年8月),具体名单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凌飞 孙砺锋 吴晓斌 余源伟 陈凌广
郑 珣 姚晓斌 袁 帅 徐 前 徐 浩
盛国强 彭 飞 虞哲艇
创业学院
2017年9月22日
浙江传媒学院创业学院 2017年9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