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关于选拔第三期文化创意(创业)苗圃班学员的通知》(浙传教〔2017〕24号)的相关规定,由本人报名,经各二级学院和创业学院资格审核,专家评委面试评审,此次共有50学生(含下沙、桐乡两个校区)拟入选我校第三期文化创意(创业)苗圃班,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17年4月7日—4月11日。在公示期内,校内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对公示结果有不同意见,请通过书面、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创业学院(第一实验楼204东)反映。联系人:梁艳;联系电话:0571-86876710。
创业学院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