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部门:
根据《浙江传媒学院“爱·浙”创客空间运营管理办法(试行)》【浙传创(2017)年4号】文件规定,现面向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研究生遴选第三批优秀创业项目入驻“爱·浙”创客空间,具体通知如下:
一、入驻条件
1.面向两个校区全日制在校学生。
2.申请者需提交《创业计划书》。《创业计划书》要体现一定的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有明确的创业方向,或已有具体的创业项目。
3.项目的运行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且有良好的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
4.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合约精神,能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二、申请流程
1.学生个人或学生团队递交入驻申请表、《创业计划书》及相关支撑材料。
2.对项目负责人及创业项目进行考察。对项目负责人主要进行资质审核,了解其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通过项目路演、公开答辩的形式择优入驻。在项目质量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安排“3+1”创业教育实验班、文化创意(创业)苗圃班学员入驻。
3.申请批准后,与申请人签订入驻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三、入驻数量及相关说明
“爱·浙”创客空间现有工位28个,可供10个左右创业项目入驻。创业项目可以在该空间进行团队建设、尝试项目设计与初步的运营。
入驻创业项目免收工位费及水电物业费。
此外,入驻后将通过日常考核、路演等形式选出发展较好的项目若干,给予助力资金支持,并择优入驻传媒文化创意产业园。
四、报名时间及相关事宜
报名时间:2019年4月1日—4月15日
报名所需材料:《“爱·浙”创客空间入驻申请表》、《创业计划书》及相关支撑材料。请有意向入驻的学生团队及个人将报名材料电子版以“姓名+学院+项目名称”标题命名发送到457775371@qq.com。纸质版一份交到第一实验楼南楼204创业学院黄老师处,联系电话0571-86876771。
附件:《浙江传媒学院“爱·浙”创客空间入驻申请表》
创业学院 杭州新传科技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