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号)文件精神,根据《浙江传媒学院“3+1”创业教育实验班人才培养方案(试行)》(浙传院教〔2016〕10号)、《浙江传媒学院“3+1”创业教育实验班管理办法(试行)》(浙传院教〔2016〕9号),在前七期“3+1”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经验总结与积累的基础上,开办第八期“3+1”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
现将招生管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浙江传媒学院“3+1”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为目标,通过系统的创业教育和创业项目实践,培养具有马克思主义发展观、能担当时代和历史使命、具备高素质、强能力、善创新、能创业的传媒先锋创业者。
二、培养模式
在专业教育的基础上实施“3+1”人才培养模式,即前3年在原学院专业学习,最后1年对有创业项目的学生经选拔集中到创业学院学习,强化创业实践教育,激发创新创造能力,实现普及式创新创业教育向精英式创新创业教育的有效转化。
三、培养方案
(一)培养对象
从全日制本科四年级中择优选拔品学兼优、思想积极,有创业项目或已注册公司、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学生组成实验班,招生总数约30人。
(二)学习年限和学业认证
1.学习年限为1年,符合资格者,毕业时颁发原专业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2.“3+1”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学员需遵守班级的要求和规定,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完成规定的各教学环节学习,修满理论模块及实务模块全部学分者将授予创新创业教育相关证书。不能按时完成学业者,将取消实验班的学分和成绩。
(三)教学安排
1.组织管理
“3+1”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理论模块课程在创业学院集中授课,实务模块课程由创业学院统一安排。创业学院负责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由原学院负责。
2.课程设置
理论模块主要开展创业营销、创业商业模式、创业法律法规、创业前沿发展等内容,突出案例教学、探究式教学、启发式教学。
实务模块主要开展创业综合实践,通过参与企业见习、实践实训、比赛训练、活动演练、先锋集训等,强化学生创业意识,提升学生创业能力,培养企业家精神。
理论模块及实务模块课程学分可整体申请替代原专业当学期非专业核心课程(不包含公选课和第二课堂)学分。
创业实践模块包含创业项目运营与创业实践报告,学生可申请以创业项目运营和创业实践报告替代原专业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毕业作品)。
3.教学组织
本期“3+1”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采取“理论教学+创业实务”授课形式。其中,理论模块采取“主题板块式”教学,由校内教师与行业专家根据板块设置完成教学课程;实务模块采取“企业实践+导师结对”形式,通过与创业校友、创业导师深入交流、企业实践来完成实务、案例的教学,实现导师对项目“一对一”的孵化指导,激活校外创业导师资源,搭建创新创业交流平台。
四、学员政策
“3+1”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提供“一对一”创业导师结对、全程陪跑助力服务,给予学员全方位支持:
1.有机会与创业大咖面对面,得到细致全面的创新创业指导;
2.获得“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创业之星”评选等活动推荐名额;
3.优先获得传媒文化创意产业园等创业实践平台的项目落地资格及政策扶持服务;
4.优秀学员可获得创业学院创业基金资助及境外交流访学等机会;
5.优秀项目将优先获得政府双创项目资金申报辅导与推荐。
五、报名相关事宜
“3+1”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由创业学院负责选拔,各二级学院做好组织、宣传、发动工作。校专创融合课程、三创实验课程开设教师、创新创业大赛指导教师等可以直接向创业学院推荐。自荐学生需要提交一份创业计划书。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10月17日
2.报名方式:登录校务服务办事大厅,进入网上办事大厅-创业特色班报名,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报名。
3.报名咨询:黄老师、刘老师、孙老师(0571-86876771),钱塘校区体育馆122室。
创业学院 教务处
2023年10月7日